政策背景与行业现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用户享有自主选择通信服务的权利。然而在济宁地区,联通宽带升级常与套餐变更强制捆绑,部分营业厅以”网络升级”为由,诱导用户签署含套餐变更条款的协议。运营商此举往往源于业绩考核压力,通过捆绑高价值套餐提升ARPU值(每用户平均收入)。
套餐升级常见套路
- 隐瞒合约期限:以”免费设备”为诱饵签署36个月合约期协议,违约需支付500-600元赔偿金
- 模糊费用说明:将59元套餐包装为”免费升级”,实际叠加50元宽带费形成隐形消费
- 技术话术误导:宣称”保持原价”却将不限流量套餐改为限速收费模式
用户权益受损案例
泗水用户冯冲的经历颇具代表性:营业员上门办理FTTR融合套餐时,未明确告知36个月合约期及套餐变更内容,导致原129元套餐无法恢复。类似案例中,用户常遭遇”被同意”扣款,如2023年包年宽带到期后,未经确认自动转为60元/月套餐的纠纷。
消费者应对策略
- 签约前要求书面确认套餐细则,特别关注”合约期限”和”违约金”条款
- 通过工信部12300网站或市级政务平台发起正式投诉
- 定期查询账单明细,发现异常扣费立即要求退一赔三
宽带升级不应成为套餐绑架的工具。消费者需提高契约意识,监管部门应建立套餐变更二次确认机制,运营商则需规范代理商行为,停止利用信息不对称损害用户权益。只有多方协同,才能构建健康的通信服务市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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