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件背景与政策依据
2022至2025年间,广东广电网络多次出现用户停机三年后重启扣费案例,涉及韶关、海口等多地。根据国家《有线电视基本收视维护费管理暂行办法》,报停服务不应收取费用。然而地方广电常以”设备管理费”等名义收取每月5元费用,该行为与上位法存在冲突。
用户遭遇典型案例
韶关消费者反映:2019年停用广电机顶盒后,2022年银行卡恢复扣费,三年间未使用服务却被追缴费用。类似案例还包括:
- 广州用户被擅自开通增值服务,累计多扣614元
- 佛山用户停机三年未退设备,突收46.82元欠费单
- 2024年10月出现系统漏洞导致自动扣费纠纷
扣费争议法律分析
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六条,经营者不得通过格式条款加重消费者责任。广电网络单方面设置的”停机需退设备”条款,以及未明确告知的自动续费规则,已涉嫌违法。2025年3月最新投诉显示,广电仍存在擅自变更套餐、强制扣留押金等侵权行为。
消费者应对建议
遭遇不合理扣费时应采取以下措施:
- 立即通过96956客服热线申请费用复核
- 向当地通信管理局提交书面投诉材料
- 通过黑猫投诉平台(https://tousu.sina.com.cn)发起集体维权
- 银行账户建议取消自动代扣授权
2025年最新案例显示,集体投诉成功率较个人申诉高37%。
广电网络三年后重启扣费行为缺乏法律依据,其计费系统漏洞与告知义务缺失构成主要侵权事实。建议消费者保留停机凭证、扣费记录等证据,通过行政投诉与司法途径维护权益。行业监管部门应加强广电企业服务协议合规性审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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