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利益驱动下的商业逻辑
电视厂商通过开机广告每年可获取数亿元营收,部分品牌甚至将广告收益作为硬件补贴的核心来源。这种商业模式导致厂商缺乏主动优化广告关闭功能的动力,部分系统故意隐藏关闭入口或延长响应时间。
二、系统层级的权限限制
广电宽带电视的广告模块深度集成于操作系统底层,普通用户无法通过常规设置直接关闭。例如海信、创维等品牌需通过客服提交设备MAC地址和SN码,由后台人工操作才能解除广告绑定。部分老旧机型因硬件性能限制,难以实现广告加载与关闭功能的并行处理。
三、法律执行的实际难点
虽然《广告法》第四十四条明确要求互联网广告应具备显著关闭标识,但具体执行中存在三个矛盾:企业通过系统更新规避法规约束、消费者维权成本过高、监管部门取证难度大。2025年广电新规虽限定开机时间,但未明确广告关闭响应标准。
四、用户可选的解决方案
电视广告无法一键关闭的本质是商业利益与用户体验的博弈,需通过法律完善、技术升级、消费者维权三方面推动改进。2025年广电总局新规的推行,或将成为改变行业生态的重要转折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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