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营销话术误导消费者
天津联通在千兆光纤业务推广中,存在以“免费升级”“返费活动”等话术诱导消费者办理业务的现象。例如,有用户反映业务员电话承诺“办理两年后免费使用”,但实际到期后仍持续收费,且未兑现返还话费的捆绑活动。部分推销人员甚至隐瞒设备更换费用,导致消费者在安装后需额外支付调试费或路由器费用。
二、隐藏费用与收费陷阱
消费者在办理过程中常遭遇未提前告知的附加费用,例如:
- 安装调试费:上门安装时突然收取200-400元不等的费用;
- 设备捆绑收费:强制要求购买指定路由器,费用高达399元;
- 资费递增条款:承诺的“固定低消”在一年后擅自增加费用。
三、服务质量与宣传不符
千兆宽带实际速率远低于宣传标准,多数用户测速仅达100-300M,且网络频繁断连。有用户投诉称“下载速度仅60KB/s”,维修人员多次更换设备仍无法解决信号覆盖问题。此类问题与国务院“提速降费”政策背道而驰,严重损害用户体验。
四、合同条款模糊争议
协议内容与口头承诺存在严重偏差:
承诺内容 | 实际条款 |
---|---|
两年协议期 | 系统登记为三年 |
无违约金 | 注销需支付设备赔偿金 |
电子合同即时生效 | 未收到签字确认通知 |
天津联通千兆光纤业务的收费争议,根源在于营销环节的信息不对称与售后服务的推诿机制。消费者需保留通话录音、书面协议等证据,并通过天津市通信管理局官网提交申诉材料,必要时可依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主张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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