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案件背景与判决结果
2023年6月,乐山市犍为县人民法院宣判一起涉及中国联通员工利用职务便利非法开卡、为电信网络诈骗提供支持的刑事案件。被告人王某某作为联通公司配送员,在客户不知情的情况下盗用其信息,违规开卡30余张并转售获利,导致部分号码被用于诈骗活动。法院认定其行为构成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判处有期徒刑七个月并处罚金,同时禁止三年内从事通讯运营相关工作。
二、法律依据与定罪标准
根据《刑法》第二百八十七条之二规定,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仍提供技术支持或帮助的行为,构成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最高可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本案中,王某某的违法行为符合以下认定标准:
- 非法开卡数量达30张以上,超出正常业务需求
- 存在直接获利行为且涉案金额超过3000元
- 导致6张涉案号码被用于诈骗活动
司法机关依据《关于涉电诈“两卡”人员惩戒通告》,对非法开卡行为实施“情节严重”的从严认定。
三、涉案人员刑事处罚
被告人 | 罪名 | 刑期 | 附加处罚 |
---|---|---|---|
王某某 | 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 | 7个月 | 罚金3000元,从业禁止3年 |
廖某某 | 同案主犯 | 1年6个月 | 罚金5000元 |
本案首次对通讯行业从业者适用“从业禁止”措施,强化了行业准入限制的震慑效果。
四、行业警示与防范建议
该案件暴露出通讯行业存在的管理漏洞,建议采取以下防范措施:
- 建立开卡数量异常预警机制
- 强化从业人员法治教育与合规培训
- 完善客户信息核验技术手段
根据《反电信网络诈骗法》要求,运营商需严格落实电话用户实名登记制度,对违规开卡行为实行“一案双查”,既追究直接责任人也问责管理人员。
本案的判决体现了司法机关对电信诈骗关联犯罪“全链条打击”的治理思路,通过刑事处罚与行业禁入相结合的方式,形成对通讯服务领域违法行为的强力震慑。相关行业从业者应以此为鉴,严守法律底线,共同维护信息网络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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