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参评资格与作品要求
参评作品须为2022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期间在电视台播出的节目,涵盖电视综艺、戏曲、纪录片、文艺栏目、少儿节目、动画六大类别。作品须符合以下要求:
- 坚持正确政治方向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导向
- 体现文化自信与中华文化立场
- 制作精良且具有原创性,拒绝低俗化创作
- 参评栏目需开播满一年且提供3期完整节目
二、参评流程与材料提交
申报采取分级审核制,具体流程包括:
- 制作单位向省级广电局提交《参评节目推荐表》签字盖章件
- 省级广电局进行初评筛选,各省推荐限额15个作品
- 通过网盘上传完整节目视频并寄送纸质材料
材料类型 | 截止时间 | 接收单位 |
---|---|---|
电子版视频 | 2024-03-01 | 省级广电局邮箱 |
纸质申报表 | 2024-02-26 | 省级广电局宣传处 |
三、评选标准与程序规范
评选分为初评、复评、终评三阶段,由国家广电总局统一组织专家评审。核心评价维度包括:
- 思想性与艺术性统一,社会效益优先
- 创新性制作手法与传播效果
- 专业技术指标达标情况
终评结果公示前需经总局内容审查,违法失德人员参与作品实行一票否决。
星光奖评选体系充分体现国家级奖项的权威性与专业性,参评单位应严格遵循广电总局发布的《评选工作通知》要求,注重选题策划的前瞻性与制作水准的精品化,同时把握材料提交的时间节点与格式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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