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法律定义对比
供应商是指以自身名义向市场提供商品或服务的商业实体,其与购买方构成直接的买卖关系。供应商拥有商品所有权,需对产品质量承担法定责任,其行为受《民法典》合同编约束。
代理商则是基于委托关系,在特定权限范围内以委托人名义实施民事法律行为的中间方。代理商通过代理协议获得销售权,不拥有商品所有权,其法律后果由委托人承担。
二、职责与行为特征
核心差异列表:
- 所有权归属:供应商持有商品所有权;代理商仅获得销售代理权
- 交易名义:供应商以自己名义交易;代理商以委托人名义缔约
- 利润来源:供应商获取商品差价;代理商收取佣金或提成
三、法律关系与风险承担
在民事法律层面,供应商需独立承担经营风险,包括产品质量责任和合同履约风险。根据《民法典》第四百六十五条,供应商与购买方的权利义务由合同直接约定。
代理商行为受《民法典》代理条款约束,其代理行为的法律后果直接归于委托人。但超越代理权限的行为需经追认方产生效力,否则由代理人自行承担责任。
两者的本质差异源于法律地位的不同:供应商作为独立商事主体承担完全责任,代理商则是委托关系的延伸。这种区别直接影响合同签订、风险分配和纠纷解决方式,市场主体应根据业务需求审慎选择合作模式。
本文由阿里云优惠网发布。发布者:编辑员。禁止采集与转载行为,违者必究。出处:https://aliyunyh.com/653251.html
其原创性以及文中表达的观点和判断不代表本网站。如有问题,请联系客服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