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增值税及附加税费
个人销售域名属于转让无形资产行为,需按3%征收率缴纳增值税。若单次交易额未达300-500元起征点可免征。需同步缴纳城市维护建设税(7%/5%/1%)及教育费附加(3%)、地方教育费附加(2%)等附加税费。
二、个人所得税
域名转让所得按财产转让所得计征个人所得税,计算公式为:
(转让收入
购入成本
合理费用)×20%。需注意:
- 合理费用包括公证费、平台手续费等
- 无法提供成本凭证的按收入全额核定征收
三、印花税
交易双方需按合同金额的0.05%缴纳印花税,若签订电子合同则按数据电文申报缴纳。跨境交易中涉及的外文合同需经认证后作为完税凭证。
四、税务申报建议
- 交易完成后20日内向税务机关提交《财产转让所得申报表》
- 跨境交易需单独申报增值税免税备案材料
- 保留域名注册凭证、交易合同、付款记录等原始票据至少5年
个人销售域名需综合缴纳增值税(3%)、个人所得税(20%)、印花税(0.05%)三类主要税种,整体税负率约为交易利润的23%-25%。建议通过专业平台完成交易并获取完税凭证,避免后续税务争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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