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搭建境外VPN服务器的法律定性
根据《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管理暂行规定》第六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自行建立或使用其他信道进行国际联网,该条款明确将未经批准的VPN服务定性为违法行为。司法实践中,无论服务器位于境内还是境外,只要在中国境内实施搭建、销售VPN服务等行为,均可能构成“提供侵入、非法控制计算机信息系统程序、工具罪”,典型案例显示涉案人员最高可面临三年以上有期徒刑。
二、跨境网络访问的三大核心风险
- 信息安全风险:VPN服务商可能收集用户通讯数据、支付信息,存在信用卡盗刷、身份冒用等隐患
- 国家安全风险:非法信道可能成为境外势力网络攻击的跳板,2019年某案件显示翻墙网站用户规模达2.5万时已触发国家安全响应
- 法律连带风险:使用者可能因浏览内容涉及谣言传播、非法交易等行为,升级为共同犯罪
三、网络空间治理的管控措施
当前监管体系通过三层次实施管控:
- 技术拦截:国家防火墙(GFW)实时阻断非法国际信道接入
- 法律追责:公安机关可依据《网络安全法》对个人处1.5万元以下罚款,对经营者追究刑事责任
- 应用监管:应用商店全面下架具有VPN功能的APP,阻断软件传播渠道
四、典型案例与司法实践
2019年李某某搭建VPN网站案件显示,当用户购买次数超过7万次时,司法机关认定其构成“情节特别严重”,最终量刑在三年以上有期徒刑。2024年广州某大学生因使用翻墙软件访问境外学术网站导致信用卡信息泄露,虽未获刑但仍被处以行政处罚。
从技术中立到行为违法的认定转变,体现了我国对网络空间治理的强化趋势。个人用户使用境外VPN服务不仅面临行政处罚风险,更可能因数据泄露造成财产损失;服务提供者则必然承担刑事责任。建议网民通过合法渠道获取国际学术资源,企业应申请跨境数据专线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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