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案件背景与调查启动
2013年6月,中国国家发改委接到举报,对美国交互数字公司(IDC)启动反垄断调查。调查显示,IDC涉嫌滥用其在无线通信标准必要专利市场的支配地位,具体行为包括:对中国企业收取歧视性高价许可费、强制免费反许可专利、捆绑销售非必要专利等。
调查过程中,IDC公司负责人分别于2013年7月和2014年1月两次接受发改委问询,并提交了相关证据材料。此案成为我国首例针对标准必要专利滥用的反垄断调查。
二、中止调查的核心原因
2014年3月,发改委决定中止调查的主要原因包括:
- IDC与华为达成专利许可和解协议,并承诺对其他中国企业采用同等条件;
- IDC主动提交整改承诺,包括取消歧视性定价、停止捆绑销售等;
- 企业积极配合调查,主动消除垄断行为后果。
三、IDC公司的整改承诺
IDC向发改委提交的书面承诺包含以下核心条款:
- 遵循公平、合理、无歧视(FRAND)原则制定专利许可费;
- 禁止将标准必要专利与非必要专利捆绑许可;
- 不再要求中国企业免费反许可专利。
四、后续监督与案件影响
发改委在中止调查后仍保留监督权,要求IDC定期报告承诺履行情况。此案为后续科技领域反垄断树立了重要判例,表明我国监管部门有能力通过法律工具遏制跨国企业的市场滥用行为。
专家指出,该案件不仅保护了国内通信企业的合法权益,更推动了全球标准必要专利许可规则的规范化进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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