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单一来源采购的法律依据
大连电信IDC机房租赁续签项目依据《辽宁电信采购管理办法》第十九条,因机房设施存在不可替代性,采用单一来源采购符合以下法定情形:需向原供应商采购以避免影响功能配套,且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关于“保证原有采购项目一致性”的规定。
二、IDC机房续签项目背景
2023-2025年高新园区IDC二楼机房租赁合同总金额达358万元,2025年新增金州、沙河口等4个机房续签项目。核心需求包括:
- 供电模式必须延续直供电方案
- 机房物理位置不可迁移,搬迁将导致业务中断
- 原供应商具备场地运营资质与历史数据对接能力
三、技术延续性与业务必要性
基础设施的专有属性构成技术壁垒:电力系统采用供应商定制化改造方案,网络架构与现有电信骨干网深度耦合。业务层面涉及托管客户合约连续性,更换供应商将产生以下风险:
- 迁移导致至少72小时服务中断
- 新供应商需重新获得数据中心运营资质认证
- 历史运维数据迁移存在兼容性风险
四、采购流程规范与公示要求
项目严格执行政府采购程序:在中国电信集团采购平台进行3日公示,明确供应商资质审核标准。流程包含:
- 需求部门提交技术可行性报告
- 法律合规部审核采购依据
- 财务部门确认预算匹配性
大连电信IDC机房续签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是基于基础设施专属性、业务连续性和政府采购法规要求的综合决策。该模式既保障了电信网络服务的稳定性,又符合《政府采购法》对特殊采购情形的认定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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