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备案号共享基本条件
阿里云备案号共享需满足以下核心条件:
- 所有域名必须属于同一备案主体(企业/个人)
- 服务器需为同一阿里云账号下购买的ECS或云虚拟主机实例
- 网站内容类型需保持一致,不可跨行业使用
- 首次备案主体必须通过实名认证且信息完整
二、备案号共享操作流程
具体操作分为五个步骤:
- 登录阿里云控制台,进入备案管理系统
- 在”备案服务号管理”页面申请新服务号(每个ECS实例可申请5个)
- 选择”新增网站接入”功能,填写新域名信息
- 上传与首次备案一致的资质文件(需更新有效期)
- 提交管局审核(约15-20个工作日)
三、注意事项与限制
备案号共享需特别注意:
- 不同省份管局对共享数量有差异限制(通常3-5个)
- 已备案域名需保持解析至原服务器
- 新增备案需重新进行人脸核验
- 企业备案不可与个人备案混用
四、常见问题解答
- Q:变更服务器是否影响共享?
A:需重新提交接入备案,原备案号保留 - Q:备案号共享失败原因?
A:常见于主体信息不一致或网站内容差异过大 - Q:香港服务器是否支持?
A:仅中国大陆节点服务器支持备案号共享
阿里云备案号共享机制允许合规复用备案资质,但需严格遵守主体一致性原则和管局审核要求。建议在首次备案时规划好业务扩展需求,合理使用备案服务号配额。完成备案后需及时添加页面备案标识,并定期检查备案信息有效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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