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12348法律意见反馈渠道
通过浙江省司法厅12348平台反馈法律意见,主要可通过以下三种方式:
- 电子邮件提交:发送至zjsftlfyc@163.com,邮件标题需注明“法律意见反馈”
- 网页留言系统:登录12348浙江法网(12348.sft.zj.gov.cn)在线提交
- 电话咨询补充:拨打12348热线获取流程指导(服务时间:工作日9:00-17:00)
二、在线反馈操作流程
通过网页提交法律意见需遵循以下步骤:
- 访问浙江省司法厅官网意见征集专栏
- 下载对应法规草案征求意见稿附件
- 填写个人信息与联系方式
- 在指定文本框录入修改建议及法律依据
- 上传补充材料(可选)
- 提交前确认反馈截止日期(不同法规时间不同)
三、书面反馈注意事项
采用纸质信函反馈时需注意:
- 注明文件标题与编号(如《浙江省行政处罚决定网上公开办法(征求意见稿)》)
- 附具身份证明材料(法人需加盖公章)
- 建议按条款序号逐条标注修改意见
- 邮寄地址:杭州市省府路11号浙江省司法厅立法处
四、法律依据与权益保障
意见反馈机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设立,所有有效意见将纳入立法论证范畴。提交者享有以下权益:
- 收到意见采纳情况书面答复(通过原提交渠道反馈)
- 要求对个人信息进行保密处理
- 异议复核申请权(收到答复后15个工作日内)
通过12348平台反馈法律意见已成为浙江省公众参与立法的重要途径,该机制既保障了立法透明度,又通过规范化流程确保意见处理的可追溯性。建议反馈时注意引用具体法律条文,并提供实践案例佐证,以提高意见采纳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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