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初步判断短信真实性
收到以“12368”名义发送的短信时,需重点核查以下要素:
- 短信来源号码:真实法院通知短信应为“12368”或“1069+区号”的固定格式,私人号码发送的短信需高度警惕
- 关键信息完整性:应包含具体案号(如“京0115民初XX号”)、受理法院全称及承办庭室信息,模糊表述可能为伪造
- 异常内容标识:带有“退订回T”“上门催收”等非法律术语的短信,或要求点击链接获取验证码的均为可疑信息
二、通过官方渠道核实
针对大兴区居民,建议通过以下三种方式交叉验证:
- 电话核实:拨打“010-12368”选择语音服务转人工,提供身份证号查询案件信息
- 线上平台查询:登录“北京法院审判信息网”,在“案件查询”板块输入短信中的案号进行检索
- 现场确认:携带身份证件至大兴区法院诉讼服务中心(地址:黄村镇金星西路8号)窗口核验
三、法律依据与注意事项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九十条,电子送达需满足以下条件:
- 仅适用于诉讼文书,判决书、调解书等须纸质送达
- 需当事人事先同意电子送达方式
特别注意事项:
- 财保通知短信中若出现“已冻结账户”,应立即登录网银查看可用余额,真冻结会显示“0.00”且附有执行法官联系方式
- 收到“诉前调解”短信时,可要求对方提供加盖法院公章的调解通知书
四、大兴区法院特殊流程
该院电子送达系统具有以下地域特征:
- 短信中书记员联系方式固定为“010-”开头的法院办公电话
- 诉前调解阶段短信会注明“特邀调解组织:北京多元调解发展促进会”等具体机构名称
- 案件查询专线增设“010-60298833”作为大兴法院诉讼服务热线补充
核实12368短信真实性需结合号码来源、信息完整度、官方验证三重手段。大兴区居民应特别注意法院地址、热线号码等地域标识,对于涉及财产保全或调解的短信,务必通过人工窗口复核法律文书原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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