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虚假宣传诱导消费
部分商家以”首充返现”等话术吸引消费者,实际激活后月租明显高于宣传价格。有消费者反映,商家承诺的19元月租在激活后变为39元甚至59元,且拒绝提供有效解决方案。此类行为涉嫌违反《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五条关于禁止欺诈性营销的规定。
- 承诺首充返现但未兑现
- 故意混淆原套餐与优惠套餐
- 使用广电卡冒充移动卡
二、技术性原因与系统延迟
运营商系统延迟可能导致费用显示异常。新激活号码需24-72小时完成套餐同步,部分优惠流量包存在5个工作日的到账周期。但商家常以此作为拖延借口,超过合理等待周期后仍不兑现承诺。
- 首月资费按天折算导致误差
- 月底系统繁忙影响查询结果
- 叠加套餐未及时生效
三、商家违规操作行为
部分商家擅自更换卡片类型,将承诺的移动卡替换为广电卡或联通卡。更有消费者激活后套餐内容严重缩水,如宣传的385G通用流量实际仅50G,且不包含通话功能。此类行为已构成合同违约,但平台常以”超过受理期”为由拒绝处理。
消费者应保留商家承诺截图、充值记录等证据,通过12315平台或法律途径维权。建议选择运营商直营渠道办理业务,避免个人信息被不良商家滥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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