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所得税优惠
横琴注册企业符合以下条件可享受15%的企业所得税优惠税率(一般企业为25%):
- 主营业务收入60%以上属于《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范围
- 实施实质性运营,即在横琴设立实际管理机构并全面管理企业运营
- 总机构设在横琴的企业,仅对合作区内符合条件的机构所得适用优惠税率
该政策对科技研发、中医药等鼓励类产业具有显著吸引力。
增值税及营业税奖励
企业可享受连续5年的地方留成税收奖励:
- 年缴地方税收500万-1000万:增量部分按45%-50%奖励
- 年缴地方税收300万-1000万:增量部分按45%奖励
- 年缴地方税收100万-300万:增量部分按40%奖励
- 年缴地方税收低于100万:按30%比例奖励
奖励资金可用于企业再投资或研发投入。
个人所得税优惠
特殊人才可享受个税减免:
- 港澳居民个税差额补贴:实际税负超过港澳税负部分予以免征
- 高端人才个税优惠:超过15%税率部分由财政补贴
- 科研人员奖励:按研发成果转化收益的80%给予个税返还
该政策有效吸引粤港澳三地专业人才。
其他专项优惠
配套政策形成组合式优惠:
- 跨境货物交易免征增值税、消费税
- 办公场地租金最高70%补贴(连续3年)
- 研发费用按15%-20%比例额外补贴
- 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奖励最高400万元
政策叠加形成”免税岛”效应。
横琴的税收优惠政策形成”低税率+高补贴+专项扶持”的立体化体系,特别有利于科技创新、现代服务等产业。企业通过合理布局总部机构和业务模块,可实现综合税负降低50%以上的效果,建议结合产业目录要求和运营架构设计进行政策适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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