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概述:合约机隐藏条款成解约阻碍
近期多地用户反映,在办理中国电信合约机套餐时遭遇隐性条款捆绑。这些条款未在办理时明确告知,却在用户申请解约时成为主要障碍,主要表现为:强制绑定36个月合约期、未明示违约金计算标准、私自添加增值服务等。
根据用户投诉记录,2024年办理的合约机套餐中,有73%的用户表示未收到纸质合同,仅通过电子协议快速签约,其中关键条款采用折叠式文本设计,需主动展开才能查看完整内容。
典型案例:用户遭遇的三大陷阱
- 手机差价陷阱:合约机实际支付金额超过市场价80%,如某机型官网售价1000元,合约机总费用达1800元
- 自动续约条款:宽带套餐到期后默认续签三年,违约金高达1900元
- 增值服务捆绑:未经同意开通云盘会员、视频彩铃等付费项目,月均额外扣费超100元
法律分析:条款效力与消费者权益
根据《民法典》第四百九十六条,采用格式条款订立合提供方应当履行提示说明义务。未以显著方式提示的免责条款,消费者可主张无效。
最高人民法院司法解释明确,电信服务合同中关于”不可取消、不可降档”的约定,因限制消费者自主选择权,法院可判定为无效条款。
应对建议:解约维权路径
- 收集办理时的录音、电子协议截图等证据
- 通过12300工信部投诉平台提交书面申诉
- 要求电信公司提供完整合同签署记录及条款告知证明
- 向人民法院提起格式条款无效确认之诉
电信合约机纠纷暴露出运营商在合同透明度方面的系统性缺陷。消费者需提高证据意识,监管部门应建立格式条款备案审查机制,推动电信服务合同标准化改革,从根本上杜绝”签约易、解约难”的行业乱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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